财务资产处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、制度,遵守财经纪律,按照国家财务、税务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管理好武汉中心的各项各类资金。对中心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。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收支预算,经批准后执行,督促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,按合理、合法原则组织资金收入,按合理、必须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使用预算经费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、管理办法,做好现金出纳、资金结算工作。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,妥善保管库存现金、各种有价证券和财务印章、空白支票和收据,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。承担中心财务审计工作,并接受上级有关机构的检查与管理;承办中心领导和上级财务、审计、税务等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;负责资产管理。制定和实施资产管理规章制度,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;做好国有资产的分类核算及报审工作,编制资产方面的有关报表,保证资产安全。负责制定本部门及相关单元的工作规划及计划、工作规范、人才队伍建设等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条例并落实执行。负责完成本部门及各岗位规定的任务指标。负责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,保障重大成果产出及服务成效。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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